为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界定通航水域范围,明确水上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河南省内河航运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按照《河南省内河通航水域认定管理办法》(豫交规〔2025〕1号)要求,我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通航水域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通航水域认定全市共1个通航水域,通航水域内持证船舶均有航行权。其他水域均为非通航水域。
二、通航水域的认定、调整实行动态管理,水域通航利益相关方如对认定意见存有异议,或要求新增、调整通航水域,可向属地县区交通运输部门提出意见建议,经属地县区交通运输部门认定后,报市交通运输局进行审核公告。
特此公告。
许昌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6月17日
附件3:《许昌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公布许昌市内河通航水域的公告》的政策解读.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