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许昌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宣传工作方案》(许法政办〔2023〕11号)工作要求和任务分工,市交通运输局结合工作实际,充分凝聚交通运输系统力量参与创建,形成创建工作合力,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示范市创建宣传工作,具体工作开展如下:
一、领导重视,亲自部署
7 月 27 日,市交通运输局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召开了许昌市交通运输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暨法治政府示范市创建再动员会议,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分管领导、局属各单位分管领导及机关各相关科室负责人参会。会上局法治办集中点评、通报了上半年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进一步强调了法治政府示范市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并部署了下一步示范创建的宣传工作和行政执法满意度的提升工作。
8 月 6 日上午,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召开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工作部署会议,会上局长、党组书记张军旺对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尤其是法治政府示范市创建及宣传工作进行了再安排再部署,强调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提高站位,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交通运输系统的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会上与会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局属各单位按照市局工作要求,逐个汇报了法治政府示范市宣传工作开展情况。
二、市交通局局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创建宣传工作
(一)宣发“示范市创建”倡议书。 通过微信公众号“许昌交通”、实地走访企业、在行政执法检查现场等多种途径方式向全市道路运输企业发出倡议,倡议全行业从业人员做法治政府示范市创建的支持者、宣传者、参与者和维护者,全市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合计发放倡议书 7000 余份,并在“许昌零距离”上对此项工作进行了宣传报道,赢得全市交通运输行业从业者的一致好评。
(二)打造“法治号”公交、水上公交专线。市交通运输局选取“99 号”线路为“法治号”公交专线;从 8 辆水上公交船中选取“霸陵号”公交船为“法治号”宣传船,并在车船显著位置设置“法治号”标识,在船身张贴宣传用语等并在车窗上放置宪法、民法典、行业法律法规法规等书籍,乘客和游客在行驶途中可自由翻阅,切实提高社会各界对法治政府创建工作的关注度和知晓度。
(三)利用巡游出租车顶灯移动宣传。市交通运输局通过出租汽车顶灯宣传平台进行宣传,切实提高社会各界对法治政府创建工作的关注度和知晓度。通过 1300 余台出租车在顶灯滚动播放“创建法治城市,弘扬法治精神,树立法治信仰”等创建法治政府示范市宣传标语,每天每辆车滚动播放764次,一周累计播放约 6952400 次,一周播放总时长约1853974 分钟。100 台公交车尾广告屏,宣传“创建法治政府,共享法治文明”“与法治同行,与时代并进”“弘扬法治精神,共建平安社会”,每车每天滚动播放活动主题 400余次,约 53 分钟,累计滚动播放约 32 万余次,累计播放时长约 42400 分钟。
(四)在各个客运站悬挂横幅、设置电子屏营造创建氛围,打造法治宣传阵地。市交通运输局在许昌市火车站、高铁东站、中心汽车站、客运东站等客流集散处通过悬挂横幅、设置电子屏标语等方式打造法治示范市创建宣传阵地。
(五)在国省干道、农村路沿线设置宣传板块。市交通运输局在各执法主要道交口、国省干道及农村公路两侧设置法治示范市宣传标语标识,不断提升法治政府示范市创建工作的延伸度,使更多的群众感受到法治氛围。
(六)走进道路运输各类企业打造宣传阵地。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工作人员深入道路运输企业和场站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活动宣传,通过在驾校、维修场站、客货运企业悬挂横幅,播放 LED 宣传标语,发放倡议书等形式,提高道路运输企业和从业人员对创建工作的关注度和知晓率,鼓励做法治政府建设的支持者、宣传者、参与者、守护者,为许昌市法治政府示范市创建工作做出贡献。
三、积极督促指导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并及时通报工作开展情况
通过 7 月 27 日许昌市交通运输系统法治政府示范市创建再动员会议,市交通局将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的创建宣传任务安排部署下去,同时在 8 月 6 日召开推进会,对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宣传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进一步督促。8 月 10日,对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创建宣传工作进行了督导、汇总和通报,对襄城县、长葛市工作开展较为扎实的交通运输局进行了通报表扬,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交通运输局提出了具体的整改建议,并继续跟进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