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0台电动公交车动力电池价值评估采购项目” 询价公告

文章来源:     发布人:     发布时间 :2026-06-12 10:07:00     阅读:

许昌市城市公共交通服务中心、许昌市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对“420台电动公交车动力电池价值评估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询价。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420台电动公交车动力电池价值评估采购项目。

(二)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三)项目主要内容:对420台电动公交车动力电池价值进行评估。

1.中通客车200台。电池品牌:宁德时代;电量:138.24度;配件、线束及高压配电盒等。

2.福田客车200台。电池品牌:中航锂电;电量:216.26度;配件、线束及高压配电盒等。

3.银隆客车20台。电池品牌:宁德时代;电量:157度(16台)/140度(4台);配件、线束及高压配电盒等。

(四)项目控制价:最高限价4.5万元。

(五)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六)时间要求:签订合同后10日内完成。

(七)分(转)包:不允许。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二)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且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处于有效期内,具备履行本项目相关资质。

(三)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文件组成

(一)投标报价(原件加盖公章);

(二)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的承诺函;

(五)投标文件装订要求A4纸张胶装成册,投标文件一正一副(副本可为正本复印件),正本需逐页加盖公章。

(六)其他相关材料。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6月17日上午8:30分,逾期提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指定专人现场递交,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提交)。

(二)投标地点:许昌市城市公共交通服务中心(许昌市莲城大道2199号)六楼会议室。

六、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小组从满足本询价采购公告的投标人中,现场确定报价最低者成为中标人。

七、公告期限

本招标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许昌市城市公共交通服务中心、许昌市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地址:许昌市莲城大道2199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刘女士  0374-2955816

                  翟先生  0374-2977717



许昌市城市公共交通服务中心        

许昌市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2026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