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车身广告位市场租赁价值评估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文章来源:     发布人:     发布时间 :2026-01-12 03:36:00     阅读:

许昌市城市公共交通服务中心、许昌市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对“公交车身广告位市场租赁价值评估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询价。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公交车身广告位市场租赁价值评估采购项目。
    (二)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三)项目主要内容:对550台公交车身广告位三年市场租赁价值进行评估,其中: 8米中通客车200台;10.5米福田客车200台;10.5米广通银隆客车150台。
    (四)项目控制价:最高限价4.5万元。
    (五)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六)时间要求:签订合同后10日内完成。
    (七)分(转)包:不允许。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二)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且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处于有效期内,具备履行本项目相关资质。
    (三)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文件组成
    (一)投标报价(原件加盖公章);
    (二)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的承诺函;
    (五)投标文件装订要求A4纸张胶装成册,投标文件一正一副(副本可为正本复印件),正本需逐页加盖公章。
    (六)其他相关材料。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1月14日上午8:30分,逾期提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指定专人现场递交,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提交)。
    (二)投标地点:许昌市城市公共交通服务中心(许昌市莲城大道2199号)六楼会议室。
    六、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小组从满足本询价采购公告的投标人中,现场确定报价最低者成为中标人。
    七、公告期限
    本招标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许昌市城市公共交通服务中心、许昌市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地址:许昌市莲城大道2199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弯先生  0374-2955816

                  翟先生  0374-2977717


                        许昌市城市公共交通服务中心        
                        许昌市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2026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