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度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质量考核评价结果公示

文章来源:     发布人:     发布时间 :2024-05-24 10:37:00     阅读:

依据《许昌市城市公共汽电车服务质量考核办法》(许交办〔2022〕69号)以及《许昌市城市公交成本规制实施办法》(许政办〔2017〕69号)等文件精神,,我们秉承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对许昌市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2023年度服务质量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及结果公示如下:

一、日常考核

日常考核方面涵盖3项考核内容(运营安全、企业管理、服务监督)(总分100分)。根据日常考核评分标准,结合2023年1月至12月的监管记录,反映许昌市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有如下问题:

(1)根据2023年8月安全督查记录,永昌停保场消防水池缺少水位标尺,消防水池外围未设置警示标志,按照运营安全第6项“抽查发现安全警示标志、安全疏散示意图缺失的扣1分”,该项扣除1分。

(2)“2023年许昌市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线路情况表”部分夜班线路标配台数为“0”,按照企业管理第2项“未按要求向城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门报送车辆配备、行车作业计划、统计报表和年度会计报告等信息的,每项扣2分”规定,公司提供统计报表填报不规范,该项扣除1分。

(3)“城市公交运营补贴申报”系统中2023年运营里程(GPS定位数据)报送有误差,按照企业管理第5项“未如实记录、保存线路运营情况和数据的扣1分”规定,该项扣除1分。   

(4)根据12328热线投诉Y66路擅自停运,并未按照要求进行公告,按照企业管理第5项“未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开通、调整、变更线路及相关信息的扣2分;未按要求进行公告的扣1分”,该项扣除3分。

(5)根据12328、12345热线投诉有关服务态度、行车安全、线路管理等内容,按照企业管理第7项“从业人员教育、培训、考核等未符合行业管理部门要求的扣2分,该项扣除2分。

(6)2023年客服热线受理问题反馈汇总无具体案例和整改措施,按照服务监督第3项“未开展服务质量检查等相关工作的扣5分”,该项扣除2分。

综合以上扣分项目,日常考核共扣除10分,得分为90分。

二、乘客满意度考核

市交通运输局委托第三方机构于2023年12月组织开展了许昌市公共交通满意度调查。主要调查内容包含对被访者安全、可靠、便捷、舒适、经济5个方面。经河南合众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出具的《许昌市公共交通满意度调查报告》,2023年度许昌市公共交通乘客满意度为92.9%,高于90%不扣分,该项得分为100分。

三、年度考核

年度考核内容包括计划班次完成率、计划运营里程完成率、发车正点率、行车责任事故死亡率、投诉率、投诉案件处理完结率、执行政府指定票价及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7项内容(总分100分)。

根据测算结果,2023年度许昌市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计划运营里程完成率94%,服务质量年度考核标准为97%,根据得分标准“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2分,扣完为止”规定,该项扣除6分。

综合以上扣分项目,年度考核共扣除6分,得分为94分。

四、评价结果

综上所述,根据考核年度日常检查记录、智能调度平台安全运营记录、社会监督投诉记录、满意度调查情况等客观材料和数据分析,对比《许昌市城市公共汽电车服务质量考核办法》中规定的具体考核标准逐一评估打分:许昌市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在2023年1月至12月期间,日常考核平均得分为90分,乘客满意度考核得分为100分,年度考核得分为94分。依据年度考核总分(满分100分)=∑(12个月的日常考核平均分×30%+乘客满意度考核得分×20%+年度考核得分×50%)计算公式,2023年许昌市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服务质量考核综合得分为94分。

公示时间:2024年5月24日-2024年5年30日

联系电话:0374-2955816;邮箱:gjcgjk@126.com


2024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