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执法主体:
许昌市交通运输局
二、执法权限
行政许可(共7项),行政处罚(共201项),行政强制(共17项),行政征收(共2项),行政检查(共11项),行政确认(共5项),其他职权(共24项)。
三、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四、执法程序
违法案件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主要包括:1.立案;2.调查取证;3.提出、审批处理意见;4.告知、陈述申辩、听证;5.作出行政处罚决定;6.送达和执行;7.结案。
五、救济渠道
当事人如对本机关做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可在做出行政行为六十日内向许昌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相应法律文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魏都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五、随机抽查事项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