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交方面
2012年我市市区公交进行行业改革后,目前仅有许昌市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一家企业负责城市公交的运营。市交通局高度重视公交行业信用建设和信用监管,一是将信用建设作为公交公司年度服务质量考核的重要考核项,每年聘请第三方机构对公交服务满意度进行大抽样调研,调研结果直接与年度成本规制补贴挂钩;二是鼓励和支持公交企业不断完善和推行公交驾驶与星级服务考评,主要是从营运、服务、安全、诚信等多个方面来设定标准,通过星级考评的激烈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交驾驶员文明服务、诚信服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力提升了整个公交行业的诚信建设水平。三是加强对公交企业用人的监管,加强与公安局、人社局沟通合作,公交公司驾驶员招聘上岗前均开具有无犯罪前科证明。同时,市公交公司在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劳动用工诚信红黑榜时均在红榜行列之中。四是做好公交线路优化调整的公示工作。凡是优化调整的公交线路均提前在市交通运输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调整运营。
二、出租方面
出租汽车行业的信用建设和信用监管主要依托《河南省出租汽车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评分标准实施细则(试行)》和《河南省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评分标准实施细则(试行)》来践行和实施,通过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提升全行业信用建设水平。
1.我处专门成立了服务质量信誉考核领导小组,制定了考核实施方案,并召开专题工作会议,监督和指导各县市认真完成各项考核工作任务。同时,深入出租汽车客运企业,对信用建设有关内容进行宣传和讲解,强化媒体合作宣传,将企业排名和驾驶员先进事迹进行媒体公示和宣传,激励企业树立品牌意识,激励驾驶员诚信文明经营,全面提高服务水平。
2.建立管理部门和出租汽车企业投诉联动机制,并协调公安部门完善出租汽车驾驶员违章抄告制度,每月20日将全市出租汽车驾驶员违反交规情况抄告各出租汽车企业,对于违章经营、服务质量低的坚决给予处理,多次违规违章驾驶员列入行业“黑名单”,三年内不得在我市从事出租汽车客运工作。
3.严格按照考核程序,对照考核标准,实施日常考核工作。安排专人对各出租汽车信用建设工作的日常开展情况进行梳理登记,包括车辆登记台帐、从业人员登记档案、从业人员安全例会和教育培训记录、安全检查记录、服务质量投诉记录、车辆技术档案等各种台帐,作为企业年终考核的依据,为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工作的客观、公正开展奠定基础。年终考核初评结果上报省厅,并进行媒体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