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交通运输局2022年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报告

文章来源:     发布人:     发布时间 :2023-03-01 11:04:00     阅读:

2022年以来,我局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二十大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市有关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相关部署,紧紧围绕局中心工作和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不断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按照要求,年初调整了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印发了《2022年许昌市交通运输局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安排》(许交办〔2022〕75号),制定了2022年全系统八大项工作任务38项具体措施,明确了每一项措施的牵头部门、配合部门,明确了任务分工。现就2022年许昌市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自查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

1.持之以恒抓好经常性学习教育。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领导干部充分发挥领学促学作用,带动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认真学习。2022年7月份组织开展全市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大调研活动,分析形势,查找问题,研究对策,总结优秀调研成果及时转化为政策制度,进一步深化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

2.积极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在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开展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考评工作,明确考核节点和考核重点任务,以评促建,积极参与创建全省服务型执法、执法责任制先进单位,强化示范单位引领和带动作用。

(二)不断强化依法决策制度规范
  1.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一是修订了《许昌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制度》《许昌市交通运输局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等一系列依法行政制度;二是完善了立法工作、依法决策程序、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法治培训考核、领导干部学法、普法宣传教育等法制工作机制,逐步健全许昌市交通运输局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2.规范行政决策程序,提高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一是制定了《许昌市交通运输局重大行政决策工作规定》,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已经确定为交通运输重大决策的法定程序,完善了会议制度及重大决策档案管理制度;二是完善公开听证、集体决策、风险评估、实施效果后评估等重大决策机制。 三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严格把好合法性审查关。

3.提高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度。进一步拓宽了重大决策公开范围,凡涉及群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政策措施,决策前通过听证座谈、调查研究、媒体沟通等方式广泛听取意见,及时公开信息、解释说明,及时反馈意见。

4.严格决策责任追究。凡重大决策实行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和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2022年以来我局未发生重大事项、重大决策失误的现象。

(三)加强依法行政立法工作

1.完成《许昌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办法》的立项和起草工作,启动《许昌市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条例》的起草立法程序。今年11月25日,《许昌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主要领导签发,12月26日正式颁布实施。《许昌市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条例》初稿已经起草完成,目前正在筹备审查阶段所需各项资料。

2.全面落实《许昌市交通运输局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按要求报送备案所需材料,全面提升规范性文件制定规范和管理水平。2022年以来共对我局印发的5份规范性文件做出合法性审查。

3.严格落实《许昌市交通运输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制度》,印发《许昌市交通运输局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内部特定机构统一审查机制的通知》,确立的起草部门、法制部门、办公室“三关”工作机制,制定与市场主体经济活动密切相关的政策措施充分听取利害相关方意见或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规范政策措施增量,开展涉及《河南省优化营商条例》及公平竞争文件清理活动,2022年合计审查15份文件。

(四)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1.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组织参与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典型示范单位创建。推选行业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教科书式”执法案例,落实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继续做好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工作,确保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究。制定《许昌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许昌市交通运输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梳理了我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权责清单。

2.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抽查活动。重点就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行为的实体和程序是否合法,运用裁量权是否合理,文书制作和归档是否规范等方面进行集中评查。2022年共开展2次评查活动,从评查结果上来看,运政许可案卷质量较去年有所下降,处罚案卷较以往有所提高。针对目前的情况,为改善文书整体制作质量,正在积极推进执法文书电子化。  

3.借助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成立督查小组,通过调阅案卷、实地走访、约谈等方式,针对案件认真查摆问题,做到立行立改,规范执法行为。

4.认真做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贯彻落实和学习宣传。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做好行政执法证件的日常管理、2022年度审验工作。积极推进执法案卷制作信息化、标准化,印发了省厅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文书标准式样。

(五)积极推进服务型执法建设

1.制定工作方案,保障工作推行。按照许昌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方案》要求,持续深化行政指导,促使行政相对人积极预防、主动纠正违法行为,我局结合执法实际,制定了《许昌市交通运输局2022年度行政相对人违法行为风险点排查及风险防控措施》。在制定过程中,为确保制定出来的的行政相对人违法风险点更具有操作性、针对性,最大程度上发挥法律风险制度效能,全方位、多渠道广泛地征求了单位内部、主管部门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的意见。最终在五大领域梳理出32项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120条,形成《行政相对人违法风险点及防控措施》。经统计,共征求意见建议17条。

2.指导培育新一批行业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例如长葛市执法局,组织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单位参与市级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评选,并实施动态管理。在原有示范点基础上,对标先进,补齐短板,组织参与市政府服务型行政执法标兵创建,并持续开展“结对子、传帮带”活动,与市城管局、市审计局等服务型执法标兵单位结成帮扶对子,充分发挥标兵单位示范作用,推动本地本部门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水平全面提升。

3.发挥团队优势,搭建信息服务平台。一是通过单位门户网站公示权力责任清单、办理流程图、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案件处理结果等信息,加大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力度。二是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途径,开展专题宣传活动,对群众较关注的“治超工作举措及成效,交通、公安联合执法工作开展情况、治超新政以及交通执法监督工作开展情况”等问题进行解答。三是通过交通运输执法机构微信工作群,及时传递市、县交通运输执法机构行政执法工作动态,将好的典型做法提炼,通过发布文件、图片、培训资料等形式,相互交流学习,共同促进提高。

4.推行标准管理,确保规范运行。一是实行执法文书、卷宗标准化管理,建立执法文书、案卷标准化范本,制作电子文书,与纸质文书归档并存;按照各级关于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求,及时上报违法车辆信息,建立车辆、驾驶员、信息车属单位违法记录归集台账。二是实行案件“查、办、审”分离,强化法律条文适用合法性审查,建立重大决策内部评审制度,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保障行政相对人的知情权,提升社会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六)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

1.全面梳理行政审批事项。我局按照不同办理情形,对政务服务事项业务办理项进行了拆分和调整,并对每个业务办理项的基本信息、申请材料、收费信息、办理流程等要素进行了填充完善,实现了政务服务事项最小颗粒化。

2.全面优化办事流程。市交通运输局以减少审批环节,精简申报材料,规范审批流程为目标,取消了部分法律依据不充分或与项目审批关联度不大的申请材料,不见面审批事项占比达到97.28%,即办件事项占比达到89.13%;大力缩短审批时间,把业务审批时限由法律法规规定的1至60个工作日,全部调整压缩为不高于10个工作日,时限压缩比达到92.88%。

3.开展换位体验活动。以局领导陪同办等形式,实地体验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流程,掌握办事难点堵点,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完善,纠治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推动深化“放管服”改革。局分管领导,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城市公共交通管理处分管领导每周到市民之家值班一天,现场解决问题,掌握情况,受到一致好评。

4.对接企业便民服务。一是货运资格证件办理已实现一窗统办,节约了群众办事时间。二是为方便群众申办从业资格证考试,安排专人在考试现场帮助有书写困难的司机填写申考表,现场解答问题,并告知目前已启用新版电子发票,资格证考试成绩单发放由原来的10天已压缩到当天办理。三是协调漯河船检所服务企业,开展“一对一服务”,亲临现场对许昌瑞贝卡水上公交公司8艘到期游船进行了年度检验。

5.着力推进监管体制改革。一是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充分体现了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简约性。自2022年以来,开展双随机工作21次。二是实行信用分级监管,制定《许昌市交通运输局信用分级监管制度》,按照行政相对人信用分级实施不同级别的监管手段。

(七)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自觉接受外部监督。一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提案办结答复率达100%;二是注重社会监督,在研究起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政策措施时,落实决策公开要求,让社会公众了解、参与、支持和监督行政行为;三是支持司法监督,2022年彻底完成涉及318人的行政诉讼案件。四是制定了交通运输局政务公开实施意见,加大了重大项目建设、公共资源配置、行业管理政策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力度,累计受理近50件。

2.注重加强内部监督。一是切实发挥行政复议的层级监督作用,建立行政复议、诉讼工作制度和流程图,强化行政应诉工作职责,加强对县级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的指导监督。二是加大对全市交通运输重点领域的监察力度,完善监察体系,加大对重点工程、重大项目的监察力度;三是加强审计监督,强化对年度预算执行情况、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及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重大投资项目的跟踪审计力度,加强审计监督与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有效结合。

3.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做好信息化建设及政策宣传工作。深化公开内容,在政府门户网站和许昌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及时更新政务信息,落实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使权责事项清晰透明。切实推进“双公示”信息公开,重点将行政检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四类执法活动中所发生的相关的行政执法信息全方位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基本实现了执法信息公开透明。二是创新公开载体,开通了“许昌交通”微信公众号、微博及12328电话投诉服务热线,多渠道受理市民、企业投诉咨询及建议,多渠道优化政务公开工作。

(八)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依法履行复议、应诉职责。2022年配合、支持市政府应诉科完成涉及上年度复议案件的行政诉讼案件26个,配合各级人民法院完成涉及318个诉讼主体的行政诉讼案件,建立了局法规科牵头、被诉业务部门承办、法律顾问代理的案件办理机制,依法答辩,全面收集证据依据材料,严格落实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依法履行复议决定和法院裁判,尊重人民法院司法建议,积极推进行政机关化解社会矛盾的实效性。

2.完善信访工作制度。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规范信访工作程序,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和权益保障渠道,推进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维护信访秩序,妥善化解涉疫等矛盾纠纷,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九)扎实开展普法宣传和法治培训教育工作

1.统筹谋划行业“八五”普法规划。制定我市交通运输行业法治宣传教育年度工作要点。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制定年度普法责任清单。紧密结合宪法、民法典、突发事件应对、公共卫生安全等重点内容,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创新形式,丰富载体,做好日常普法宣传工作,2022年进行普法宣传9次。

2.组织实施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明确要求把学法用法和推进法治建设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述职重要内容,纳入考核、细化指标,推动法治建设责任落实;加强对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考察,把能不能带头遵守宪法法律、带头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

3.加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培训。认真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全员法治培训,制定培训计划,加强全系统法治培训,全年举办了1期全市交通运输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及系统法治机构骨干参加的法治专题培训班,举办2期行业系统执法机构骨干培训班,切实提升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平。

二、存在问题

(一)行政执法系列制度落实还不够全面。我局制定了《许昌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许昌市交通运输局重大行政决策工作规定》、《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等一系列制度,但从执法检查情况看,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公平竞争审查等制度仍未得到全面落实,个别行政行为存在合法性隐患等。

(二)行政执法过程中一些难点还有待进一步破解。

1.交通运输违法行为易发生反弹。综合执法机构长期以来对超限超载、非法营运等行为坚持严打严查,但由于受经济利益驱使,违法行为人采取各式手段逃避检查,或利用执法人员上下班、执法重点转移等执法空当,伺机进行违法行为,造成交通运输违法行为屡禁不止,公路上的超限运输以及客运站、火车站、高铁东站非法营运现象仍是群众投诉的重点。

2.固定超限检测站点被检查对象暴力抗法的情况时有发生,如超限超载货车强行冲卡等,给执法安全带来巨大隐患。

(三)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水平还有待进一步完善深入。目前机构改革政府组织单位已基本到位,但各地二级单位还正在进行改革,虽然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在2015年已开展,但从目前来看我局在综合执法工作中相关经验还有待提高和完善,在实现执法与行业监管间的无缝对接以及高效运转上,还需从制度和实践中不断的协调、完善。

三、整改措施和下步工作建议

(一)切实完善执法工作机制。一是狠抓执法队伍建设,提高队伍整体素质。抓好行政执法人员的思想教育工作和纪律作风建设,严明执法工作纪律,从严整治违法违纪行为。二是强化依法行政培训,提高法治意识。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的培训,通过采取以案说法、模拟办案等生动有效的方式,将学习法律法规知识与提高执法办案水平紧密结合起来,切实保证学习效果,并将学习培训情况如实记入执法人员考核档案。下大气力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扎扎实实抓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三是完善行政执法与行业监管的协调沟通机制,按照“紧密协作、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促进”的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加强相互协调与配合,共同做好交通运输行业监管各项工作,提高执法效率。

(二)推进综合执法和行政事业单位改革。在现有基础上,加快推进综合执法和行政事业单位“三定”落地,落实以交通运输局名义执法,整合交通运输综合执法职能,合理配备科室,建立畅通有效的综合执法管理体制和机制,保障交通运输行业综合执法工作的规范、健康开展。

(三)加强交通运输行业信用监管。一是继续加大行业监管力度,在网约车和巡游出租的治理中,严格按照行业裁量标准执行行政处罚,积极应对在执法过程中遇到的新问题、新情况,进一步加大交通运输整治力度,改进执法取证方式,全面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通过依法采取录音、录像、暗拍等手段,加大取证力度,破解执法中的取证难问题。二是完善诚信监管机制,对违规违章从业行为实施严管重罚,在交通运输行业内完善诚信“红名单”、“黑名单”制度,依法对失信行为进行联合惩戒,让诚信者一路畅通,让失信者寸步难行。三是进一步完善“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强力推行“双公示”制度,增加行政权力透明化,加强社会监督。

(四)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强化督促检查,进一步提高执法公平公正。督促执法机构贯彻落实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责任制、错案追究制等规章制度,完善机构内部监督机制,切实加强对执法行为的监管。二是强化人大政协、民主评议、社会舆论等对行政执法的监督,通过认真办理人大、政协相关建议和提案,开展政风行风暗访、“向人民承诺”电视问政、绩效考评公众评议等多种监督形式,切实树立起积极进取的精神,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行风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三是按照《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切实履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义务,做好行政应诉案件、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工作。

(五)不断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新模式。按照上级工作安排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搭建法律服务微信群,以微信为载体,建成法律顾问服务群、交通运输法制交流群推送法律法规知识。推广微视频创建活动,拍摄执法过程,讲解交通运输法规,分享到朋友圈扩大交通运输行业宣传面,扩大公从对交通运输行业的知晓度,提高观注度。另外做好交通运输法规宣传活动,适应“微时代”传播规律,用好微博、抖音等载体,丰富传播形态和传播样式,使宣传教育活动多样化。

(六)强化依法行政经常性培训。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的培训,通过采取以案说法、模拟办案等生动有效的方式,将学习法律法规知识与提高执法办案水平紧密结合起来,切实保证学习效果,并将学习培训情况如实记入执法人员考核档案。不断下大气力,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扎扎实实抓好依法行政工作,建立一支作风过硬、执行有力、纪律严明、廉洁高效、群众满意的执法铁军。

(七)继续加大行业监管力度。在网约车和巡游出租的治理中,严格按照行业裁量标准执行行政处罚,积极应对在执法过程中遇到的新问题、新情况,进一步加大交通运输整治力度,改进执法取证方式,通过依法采取录音、录像、暗拍等手段,加大取证力度,解决执法中的取证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