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3号)、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行政听证实施办法的通知》(许政〔2005〕81号)等有关规定,报请市政府同意,许昌市交通运输局决定组织召开许昌市中心城区巡游出租汽车新一轮经营模式确定听证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
2021年11月18日上午10:00
二、听证会地点
许昌市交通运输局八楼会议室
三、听证内容
我市中心城区巡游出租汽车本轮经营期限即将到期,需进行新一轮的更新工作。为理顺行业经营管理体制,提升服务水平,降低经营成本,打造公平竞争、健康发展的新型巡游出租汽车客运市场体系,市交通运输局将通过听证的形式依法依规确定巡游出租汽车新一轮经营模式,拟采用公司化经营、公司化管理混合模式,稳步推动我市中心城区巡游出租汽车公司化进程。支持市国有投资平台公司参与现有巡游出租汽车企业的整合重组,混合国有、民营等多种经济成分,组建集约化、规模化的混合所有制企业,树立行业管理标杆,打造许昌出租汽车行业优良品牌。
四、听证须知
1.请佩戴口罩凭听证会代表证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按指定位置就坐;
2.会议期间请关闭通讯工具或置于静音状态,确保会场安静;
3.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不得退场;会议期间不得随意走动、大声喧哗,不得有妨碍会场秩序的行为;会场内禁止吸烟;
4.本次听证会不安排旁听代表发言和新闻记者媒体采访;未经主持人允许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像;
5.听证会参加人发言由主持人提请依次发言;发言要简明扼要,对听证方案提出针对性意见和建议,并阐明所持观点的理由;发言时间不超过5分钟,超时发言的由会议工作人员提醒终止发言;
6.会后听证会参加人须对听证笔录进行审阅并签名。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贾艳涛,联系方式:0374-2959659
特此公告。
2021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