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许昌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下发《关于表彰全市食品安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许政食安委〔2023〕4号),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获评“全市食品安全工作先进集体”,客运管理科轩志民同志获评“全市食品安全工作先进个人”。
2022年以来,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认真履行道路运输部门职责,强化道路运输行业监管,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行业食品安全工作。
坚持构建格局,食安监管更加牢固。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以许昌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契机,始终把食品安全与道路运输安全工作紧密结合,统筹推进运输场站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实,全面加强道路运输领域食品生产、运输流通、餐饮服务全链条监管,切实守牢食品安全底线,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持续落实运输场站全员安全责任制,努力构建“横到边,纵到底”的安全监管格局。
坚持强化保障,食安基础更加夯实。为更好落实道路运输部门职责,督促辖区客运站、货运站制定落实食品安全的相关规定,在春运、五一以及全国“两会”等等重大节日、重要会议期间,组织检查组,由领导带队深入冷链物流运输企业、客运站场等交通运输重点领域开展食品安全督导检查。
坚持协作共治,综合治理更加全面。进一步深化部门协调监管,加强食品安全合作共治,积极会同农业农村、卫健等部门做好活禽活畜及其生冷产品流通监管和依法严厉打击野生动物违规运输的行为。认真按照上级有关食品安全工作部署,对运输食品的营运车辆进行查验,严厉处罚各类违法运输食品行为。
坚持齐抓共管,共治氛围更加浓厚。扎实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引导凝聚各方力量协同共治,结合平安汽车站创建等活动,在全市道路运输行业开展食品安全宣传进企业、进站场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手册、悬挂横幅、开展现场咨询等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的宣传,提高群众对道路运输领域食品安全工作满意度。宣传活动共发放食品安全满意度宣传资料500余份,入小商铺、企业共30余户。同时,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结合行业实际,指导运输业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全力助推许昌市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下一步,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将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好发展和安全,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侥幸心理,从严、从紧、从实、从细抓好道路运输行业食品安全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