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召开,听取了许昌市中心城区巡游出租车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情况汇报,许昌市改革做法和成效得到省委充分肯定。
出租车是城市文明的窗口,是城市形象的载体。改革前,许昌市中心城区共有巡游出租车1396辆,全部为油气两用车辆,分别由4家民营公司经营。长期以来,受行业历史积弊多、管理手段单一等影响,出租车行业面临特许经营权纠纷不断,从业人员与挂靠公司矛盾突出,服务质量差,拒载、绕路、拼车现象多发等一系列问题,不稳定因素多、社会满意度低。
为彻底解决这些问题,许昌市启动实施出租车管理体制改革,并上升为省级试点。改革中,许昌市认真借鉴吸取外地经验教训,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改革思路和改革重点,建立工作推进机制,统筹推动改革任务落地落实。
——坚持混改方向,推动整合重组。突出出租车行业的社会公益属性,把特许经营权细化分解为特许经营“所有权”、特许经营“运营权”、特许经营“受益权”,实行三权分置,理顺了政府、企业、个人的关系。通过竞争性谈判的方式,依法依规确定由国有投资公司城发集团对原有的4家出租车挂靠经营公司进行整合重组,经营权责得到明晰。
——加快升级换代,推进车辆更新。通过公开推介、网络投票等方式,由广大市民、出租车从业人员选出4种车型;组织市民群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各界投票确定车辆外观颜色标识。目前,1364台更新车辆已全部完成入户登记、上路运营。
——抓好配套建设,优化服务保障。把充电站(桩)、驾驶员综合服务中心、停靠泊位等配套服务设施,纳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在火车站、高铁站等乘客密集区域新建12处充电站、120个充电桩、238个充电车位,建设8个司机驿站,为驾驶员提供充电、生活等服务。
——加强行业监管,维护运营秩序。建立健全出租车行业长效管理机制,严格落实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制定出租车服务标准,组织开展星级评定,实行党员驾驶员编员进组,切实提升行业服务质量;对经营期限内服务质量差、违法违规等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置,有力维护市场秩序。
通过推进出租车管理体制改革,实现了互利共赢、达到了多方满意。长期积累的行业矛盾纠纷得到妥善化解,拉动了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达到了政府满意。理顺了经营体制,厘清了权责关系,既维护了原公司、原有经营者权益,又增加了国有投资公司的现金流,达到了企业满意。驾驶员营运收入相比改革前人均增加1500元左右、增长25%以上,达到了从业人员满意。行业经营环境不断净化,乘客投诉率明显降低,市民群众乘坐体验感、安全感和满意度大幅提升,达到了社会满意。
下一步,许昌市将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建立常态化、规范化运营监管机制,持续稳妥推动改革向纵深发展,着力打造出租车行业服务标杆,让出租车成为展示许昌文明城市形象的靓丽名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