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发放、注销流程

文章来源:     发布人:     发布时间 :2019-03-11 11:35:00     阅读:

一、申请环节

车辆所有人或网约车平台公司根据国家和我市相关规定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申请者应当提供相关证件的原件供核查):

1.机动车所有人身份信息;(车辆所有者委托其他人或组织代为提出申请的,还应当提供双方签订的有效委托协议);

2.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本市核发的《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复印件;

3.安装符合国家和河南省相关规定的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的证明材料;

4.车辆彩色照片两张(附电子版)。

二、受理环节

我局在受理申请人提交材料、交验车辆5日内,对拟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进行初审,不符合条件的告知申请人应补正事项;符合条件的,将初审结果告知申请人,并将车辆相关信息向公安机关反馈。

三、车辆登记和使用性质变更

经初审符合条件的车辆,车辆所有人到公安机关办理车辆登记或使用性质变更(登记日期三年以内的车辆),公安机关通过与我局信息交换对相关信息进行核验,在受理申请5日内,对已通过初审的车辆登记或变更为“预约出租客运”,并将相关信息向我局进行反馈,办理变更不需要重新交验车辆。

四、证件发放

我局接到公安机关反馈信息后5日内,对机动车行驶证已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的车辆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车辆经营许可期限自车辆注册登记之日起不超过8年。

五、车辆退出

我市网约车辆按规定应退出网约车经营时,我局依法注销《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并通过信息交换将相关车辆信息向公安机关反馈,供公安机关在车辆所有人申请变更时核验。

六、受理地点

许昌市市民之家二楼227交通窗口

联系人:姚怡彤

联系方式:0374-29596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