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工作职能

文章来源:     发布人:     发布时间 :2020-09-07 08:17:00     阅读:

许昌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全市道路运输管理体制改革中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许编〔2014〕30号)文件明确了市道路运输管理局的工作职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河南省道路运输条例》的规定,承担辖区内道路运输业、道路运输服务业、道路运输相关产业、轨道交通运营以及交通物流、运输从业人员的管理,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应急保障等工作。

2019年8月,根据许昌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规范部分处级事业单位名称的通知》(许编〔2019〕7号)文件要求,我单位办理了许昌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单位印鉴暂未更换。现阶段,新的“三定方案”未出台前,市委编办答复仍遵照原方案履行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