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交通运输局

文章来源:     发布人:     发布时间 :2023-05-22 09:11:00     阅读:

 许昌市交通运输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为市政府组成部门。

【负责人】

张军旺

【办公地址】

许昌市莲城大道2199号

【联系方式】

0374-2959650

【办公时间】

国家法定工作日

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 15:00---18:00

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 14:30---17:30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交通运输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承担涉及全市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定全市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和政策、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统筹衔接平衡公路、水路等规划,指导全市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二)组织拟订全市公路、水路等行业发展战略、规划并监督实施。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参与拟订全市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规定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三)承担全市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拟订全市道路、水路运输有关规定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道路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城乡客运、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

(四)承担全市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以及船舶与港口设施安全保障、危险品运输监督、航道管理等工作。

(五)负责提出全市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省、市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省、市规划内及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六)承担全市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订全市公路、水路工程建设和维护相关规定、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全市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市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工作。

(七)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省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全市公路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工作。组织协调全市地方交通战备工作,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八)指导全市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九)制定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科技规定并监督实施。组织重大科技研发,推动行业技术进步。

(十)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引进利用外资、组织开展交流与合作。

(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办公室、法规科(政务服务科)、规划科、财务科、人事科、建设管理科、运输管理科、安全监督科(应急办公室)、机关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