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交通运输局“文山会海”问题专项整治方案

文章来源:     发布人:     发布时间 :2017-07-14 04:13:00     阅读:

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中共许昌市委、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意见》(许发〔2013〕6号)、《中共许昌市委办公室、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精简会议、文件的意见》(许办〔2014〕16号)、《许昌市“文山会海”问题专项整治方案》要求,决定在交通运输系统开展“文山会海”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7年市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主要文件数量、综合性会议和专项工作会议数量比2016年明显下降,以后每年文件、会议数量不超过2017年度。

二、整治重点

重点整治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整治文件多、会议多问题,严格文件会议审批,着力精简文件会议数量。

(二)整治超规格发文开会问题,各单位职责范围的事不以局党组、市局名义发文和开会,充分发挥各单位职能作用。

(三)整治会议时间长、规模大、文件篇幅长、实际效果差问题,提倡开短会、开小会、发短文,提高文件会议质量。

(四)整治内部刊物、简报、信息种类多且滥发乱送问题,全面清理精简内部资料,严格报送程序,减轻领导阅文负担。

三、方法步骤

采取单位自查、专项检查、问题整改与长期管理相结合的办法进行,集中整治从7月13日开始,8月20日结束。8月20日以后,巩固成果,持续抓好整改。

(一)宣传发动(7月13日-20日)。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整治方案,确定主管领导和联络人员,整治方案和联络人员名单于7月18日前报专项整治办公室。

(二)开展自查(7月21日-31日)。查有无随意提高发文开会规格,查今年以来文件会议数量同比是否增多,查文件篇幅、会议时间是否过长、会议规模是否过大,查内部刊物、简报、信息有无增加。各单位、各科室自查情况7月31日前报专项整治办公室。

(三)专项检查(8月1日-10日)。专项整治办公室抽调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单位、各科室精简文件、控制会议情况进行检查。

(四)问题整改(8月11日-20日)。各单位、各科室围绕顺利实现精简目标,修订完善精简文件会议、改进文风会风的制度措施,8月18日前写出整改报告,报专项整治办公室。

(五)巩固提升(8月20日以后)。各单位、各科室要巩固成果,建章立制,持续抓好整改。

四、整改措施

(一)着力精简文件

1.严把发文关口。(1)坚持发文沟通制度,拟以局党组、市局名义发文的,起草单位需提前与局党办、局办公室沟通并提供发文依据,局党办和局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是否发文以及文件发布形式。(2)严格执行前置审核制度,需提请局党组会、局办公会审议的规范性文件稿及涉及法律问题的文件稿,会议审议前,起草单位和科室需将文件稿送局政策法规和路政管理科(行政审批科)进行前置审核,政策法规和路政管理科(行政审批科)对内容合法合规性进行前置审查并出具审核意见,不经前置审核的不得提交局党组会、局办公会。

2.坚决避免重复发文和以文件落实文件。(1)可以用电报、电话、传真、网络等方式解决问题的,不印发文件。性质相同、内容相近的工作部署或配套政策,尽量合并发文。(2)市局已通过文件、会议等作出明确部署的事项,各单位不得重复发文,如因工作需要确需发文的,要有具体贯彻注重落实措施,不得照抄照搬。(3)对省市文件未明确要求配套发文的,原则上不发配套文件,可以电报形式印发通知提出贯彻落实要求;确需发文的,结合我市交通运输工作实际的具体措施应不少于省市文件内容的30%,少于30%的不予发文或由单位修改达到要求后发文。(4)各类考核考评应着重检查工作实绩和实效,不得把发文多少作为依据。

3.严格控制发文规格和发文权限。(1)各单位发文或联合发文能够解决问题的,贯彻落实省市各部门文件精神的,不以局党组、市局名义发文。(2)各单位职权范围内的工作,不以局党组、市局名义发文。

(二)着力精简会议

1.控制会议规格。(1)可由各单位召开的会议,不以市局名义召开。局党办、局办公室不为各单位召开的会议代发会议通知。(2)市局召开的专项工作会议,原则上只安排分管领导出席,其他局领导不参会。(3)各单位召开的全市性会议,原则上只安排分管领导出席。

2.减少会议数量。(1)局党组、市局已经发文部署的工作,原则上不再召开会议进行部署。(2)能够通过视频会商、现场办公等形式安排部署的工作,原则上不再召开会议进行部署。(3)各单位召开全市性会议,原则上每年不超过1次。(4)能在某一时段集中召开的会议不分别召开,内容相同或相近的会议合并召开;参会对象相同或相互交叉的会议,应合并召开或连续召开。

3.缩减会议规模。各单位、各科室召开会议,只安排与会议内容密切的人员,不扩大参会范围。

4.提高会议实效。(1)会议时间一般控制在2小时以内,主要领导讲话不超过30分钟。(2)全市性会议大会发言人数原则上不超过3人。(3)减少致辞等礼仪性讲话,并控制在10分钟以内。(4)决策性会议会前要充分沟通协调,会上以决策为主,不作过多讨论。(5)传达上级精神的会议,传达内容原则上印发书面材料,会议重点强调贯彻落实措施。

五、组织保障

(一)成立领导组织。市局成立“文山会海”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局调研员焦海涛任组长,局属各单位分管领导、局办公室主任、局党办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白树伟任办公室主任。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文山会海”问题整治工作。

(二)坚持领导带头。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精简文件会议工作,率先垂范,带头开短会、讲短话,从源头控制和解决“文山会海”问题。

(三)定期督查通报。各单位、各科室每月底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当月的文件会议数量;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对各单位整治“文山会海”问题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督查结果进行通报,确保精简文件会议、改进文风会风取得实效。

 

 

2017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