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启用非现场执法系统开展治超执法的公告

文章来源:     发布人:     发布时间 :2021-11-03 08:43:00     阅读:

为提高科技治超水平,进一步遏制货运车辆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确保道路桥梁设施交通安全,保护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许昌市交通运输局决定自2021年11月10日零时起正式启用12处不停车双向称重电子抓拍系统,由许昌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开展治超非现场执法工作,主要对违法超限超载货运车辆进行取证和查处。现将设备安装位置公告如下:

1.许昌市建安区S235线K212+400(大路李村处);

2.许昌市建安区G107线K907+800(孙刘赵村处);

3.许昌市建安区G311线K665+000(郭桥村处);

4.许昌市建安区新G107线(鲁庄村处);

5.许昌市建安区S321线K158+500(陶庄村处);

6.许昌市鄢陵县G230线K1938+700(张北村处);

7.许昌市鄢陵县S223线K225+300(南张庄村处);

8.许昌市鄢陵县G230线(孙庄村处);

9.许昌市长葛市G240线K764+400(菜王村处);

10.许昌市长葛市新G107线(小河董村处);

11.许昌市长葛市G107线K860+000(黑董村处);

12.许昌市长葛市S225线(李良村处)。

以上技术监控设备采集的相关信息,作为对未接受现场处理的超限运输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的电子证据。许昌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支队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系统采集的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违法数据实施行政处罚。请广大货物运输企业、货运车主及驾驶人员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规范装载、合法运输,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交通运输环境。

特此公告。

 

 

许昌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