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落实复工复产和中小微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细则

文章来源:     发布人:     发布时间 :2020-03-23 05:00:00     阅读: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坚持问题导向精准落实复工复产和中小微企业平稳健康发展支持政策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出台的18条支持政策,结合交通运输行业有关政策和行业职能,现制定有关实施细则如下:

一、认真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交通运输企业财税金融优惠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交财审明电〔2020〕79号)要求,按照目录清单,指导交通运输企业“应享尽享”“用好用足”增值税免征、阶段性减免社保和公积金等优惠政策,纾解运输企业经营困难,促进企业平稳健康发展。

二、认真落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免收农民工返岗包车公路通行费的通知》(豫交明电〔2020〕9号)要求,对全市组织的农民工返岗包车,纳入疫情防控应急运输绿色通道政策范围,享受免收高速公路通行费政策。

三、强化交通运输保障。高效办理疫情防控应急运输通行证(A证),坚持24小时值班值守,开通网上办理,及时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办理跨省运输办理通行证(A证),落实“三不一优先”工作要求,确保我市跨省疫情防控应急物资运输车辆顺畅通行,快速到达。办证联系电话:0374—2955029。

四、开通定制客运和定制公交服务。为有需求的企事业单位提供7—55座客运包车和公交运输服务,实行点对点运输、一站式运输服务,助力企业单位复工复产。定制客运联系方式:0374—7388900;定制公交联系方式:0374-2977701。

五、开通网上办理业务。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简化办事流程,在局门户网站、市民之家交通窗口等进行宣传,开通网上办理业务,及时为企业办理各类行政许可和审批事项。咨询电话:0374-2968076 。

六、落实道路运输企事业单位许可证件管理。在疫情防控期间,对于道路运输经营企事业单位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有效期满,但因疫情防控原因无法按时办理许可证件换发手续的,允许相关道路运输企事业单位的许可证有效期自动向后延续至疫情解除后45天。期间,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不得对未按时履行许可证换发手续的道路运输企事业单位实施处罚。

七、建立企业诉求处理机制。畅通12328交通服务热线,及时受理企业诉求,根据问题诉求,及时交办处置,建立健全企业诉求处理机制,确保企业所反映问题得到及时解决,全力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交通运输服务保障。

 

2020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