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人:     发布时间 :2019-08-19 09:09:00     阅读: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许政办 [2019] 1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许昌市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9年8月13日


许昌市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运输结构调整的决策部署,打赢蓝天保卫战、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高综合运输效率、降低物流成本,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9〕4号)和《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许政〔2018〕24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深化交通运输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推进大宗货物运输方式转变为主攻方向,不断完善综合运输网络,提高运输组织水平,减少公路运输量,增加铁路运输量,加快建设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推动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为打赢蓝天保卫战、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支撑。

(二)基本原则

——政策引导,协同推动。坚持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社会参与,充分发挥货运源头单位作用,激发铁路、公路、水运等行业主体的积极性,形成多方发力、步调一致的高效协同工作机制。——突出重点,精准发力。以全市煤炭、焦炭、钢铁、矿石、粮食、建材等货物为重点,以主攻铁路、规范公路为重点方向,以大型工矿企业、物流园区和货物运输企业为重点源头,精准施策,力求实效。

——优化供给,重点带动。围绕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及运输结构调整要求,组织实施铁路专用线建设、货运服务提升、大宗货物“公转铁”、“公转水”、无车承运人培育、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城市配送新能源车辆推广等重点工程。

——标本兼治,绿色发展。统筹“油、路、车”治理,健全交通运输污染防治体系,不断提升服务能力,推动绿色交通发展取得新成效。统筹发挥各种运输方式的比较优势和组合优势,实现各种运输方式各归其位、各尽其能、各显其优、协调发展。

(三)工作目标

到2020年,全市运输结构明显优化,铁路承担的大宗货物运输量显著增加,甩挂运输试点、无车承运人试点、绿色城市配送项目相关业务办理速度大幅增长。与2017年相比,全市铁路货运量(含到达和发送量)增加691万吨,培育1家以上的无车承运人品牌企业,建成6—7家以上公共配送中心。

二、重点任务

(一)提升铁路运输能力

1.提升现有铁路资源利用效率。开展现有铁路专用线摸底调查,充分提升在用铁路专用线运能,挖掘闲置铁路专用线潜能,制定运量提升专项方案,促进企业铁路专用线对外开放共用。发挥已建成通车的禹亳铁路一期工程(禹州市—建安区苏桥镇)货运能力,有效减少公路货运量。(市交通运输局、发展改革委、商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公司许昌段、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公司长葛段,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推进)

2.加快铁路专用线建设。重点推进大型工矿企业、大型物流园区以及交易集散基地新建或改扩建铁路专用线。落实交通运输部等国家九部委联合出台的大型工矿企业铁路专用线重点建设项目(2018—2020年),推进禹州矿山专用铁路建设,力争实现矿山资源铁路运输,从源头减少大货车通行量。(市发展改革委、商务局、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交通运输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推进)

3.规范铁路短驳运输。开展铁路货站等区域短驳运输市场专项治理,规范铁路货站公路短驳运输服务,推进短驳运输价格合理化,营造公平开放的市场环境。优化短驳运输作业流程,提高作业效率。完善限行区域车辆通行政策,在特定时段适当给予进出铁路货站的集疏运货车特别通行权。改善物流园区进出道路通行条件,缓解物流园区周边道路拥堵。2019年出台许昌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区及管控区方案。(市交通运输局、发展改革委、商务局、公安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公司许昌段、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公司长葛段,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推进)

4.推进大宗货物运输“公转铁”。对许昌市工矿、建材、电力、石油、物流园区进行运量摸底调查,加强大宗货物运输管控,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运输距离在500公里以上的大宗货运,鼓励企业向铁路运输方式转变(不具备铁路建设条件的,鼓励企业通过公路短驳的方式,到最近的铁路货场进行联程运输)。新、改、扩建涉及大宗物流运输的项目,在不影响城市道路运行的情况下,鼓励企业同步建设铁路专用线,采用铁路运输。到2020年,具有铁路专用线的大型工矿企业或新建物流园区,大宗货物中长距离运输铁路占比达到80%以上。(市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局、商务局,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公司许昌段、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公司长葛段,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推进)

(二)加快航运基础设施建设

5.推动“公转水”基础设施快速发展。重点推动许昌襄城港区码头工程建设进度,新建2个500吨泊位(1个煤炭泊位和1个矿建泊位),设计能力152万吨/年。2019年开工,2020年6月底完成建设。(襄城县政府,市交通运输局、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水利局、生态环境局按职责推进)

(三)规范公路货运发展

6.强化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贯彻落实《河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健全货运车辆非法改装联合监管工作机制,杜绝非法改装货运车辆出厂上路。加大货物装载源头监管力度,加强重点源头单位货车出场(站)装载情况检查,禁止超限超载车辆出场(站)上路行驶。推进全市交通运输、公安部门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统一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坚持6个公路超限检测站24小时不间断执法。优化完善公路治超网络,优化调整普通干线公路超限检测站(点)布局和功能设施,禁止超限超载车辆行驶。加强信用治超,严格落实公路治超“黑名单”制度,依法对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到2020年,全市高速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平均违法超限超载率控制在0.5%以下,普通公路货运车辆严重超限超载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推进)

7.积极推进货运车型标准化。稳步开展危险货物运输罐车、超长平板半挂车、超长集装箱半挂车治理工作。开展既有营运车辆情况排查,将不合规车辆纳入数据库,引导督促货运企业制定车辆退出计划,加快更新淘汰不合规车辆。开展中置轴汽车示范运行,对符合节能环保、安全高效标准的货运车辆给予政策支持,推进道路货运车辆标准化、厢式化、轻量化。到2020年上路运营的货运车辆标准化率达到90%以上。(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推进)

8.推动货运行业集约高效发展。促进“互联网+货运物流”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深入推进无车承运人试点工作,到2020年,重点培育1家以上创新能力强、运营管理规范、资源综合利用效率高的无车承运人品牌企业。推进城市配送体系和农村物流网络节点体系建设,提升货运“最初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服务效率。建设国家级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实施城乡高效配送重点工程。到2020年,创建1—2个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项目骨干企业。(市交通运输局、商务局、邮政管理局、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推进)

9.大力推进绿色运输发展。突出重型柴油运输车辆整治,启动营运重型柴油货车等高排放车辆污染治理。强化对运输煤炭、砂石、土方、水泥等车辆的执法监管,严查道路运输扬尘违规行为。积极宣传推广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加快实现物流配送车、邮政快递车辆的纯电动化。到2020年,全市新增及更换的邮政快递、轻型物流配送等作业车辆中,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比例不低于95%。(市交通运输局、商务局、邮政管理局、生态环境局、公安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推进)

10.加快实施车辆绕行改线方案。完善全市高速公路和国省干线公路重型车辆跨市通行主通道及辅助通道的路线设计。制定干线公路城市过境路段绕行改线实施方案,加快实施路段改线工程,强化货运车辆通行管理,逐步解决重型货车穿城问题。加快推进南线G311连栾线建设进度,稳步推进西线S227林桐线的落地实施。(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生态环境局、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推进)

(四)加快多式联运发展

11.谋划多式联运项目建设。谋划一批具有多式联运功能、支撑保障区域和产业经济发展的综合物流枢纽和园区。探索建设具有多式联运功能的物流中心建设,依托多式联运枢纽,布局一批运输需求量大、协同性强的关联产业,推动多式联运与煤炭、矿石、粮食等产业的联动发展。(市交通运输局、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公司许昌段、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公司长葛段,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推进)

12.推广先进运输组织模式。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支持铁路运输企业、邮政快递企业、无车承运人等延伸服务链条,向多式联运经营人转型。大力发展铁路全程物流服务,重点推进铁路运输企业和无车承运人开展广泛合作。到2020年,培育1—2家影响广泛的多式联运龙头骨干企业。(市交通运输局、发展改革委、邮政管理局,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公司许昌段、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公司长葛段,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推进)

(五)城市绿色配送工程

13.实施国家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2019年完成制定城市货运配送企业运营规范和考核管理办法。强化城市配送运力需求管理,加强城市配送运力调控。完善城市配送车辆停靠管理措施,合理布局城市配送车辆专用停车位或临时停车港湾。进一步完善城市配送车辆通行管理政策,对纯电动轻型货车少限行甚至不限行。2020年全市重点商贸企业集中配送、协同配送、共同配送比例提高20%以上,市区共同配送站点覆盖达到40%以上。(市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公安局、邮政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城市管理局按职责推进)

14.加强绿色货运配送基础设施建设。落实上级新能源城市配送基础设施建设、车辆运营补贴和充电优惠政策,积极推广清洁能源配送车辆。加强冷链、快消品等专业配送中心、快递分拨中心的建设,至2020年建成6—7家以上公共配送中心,在城区内建成80个以上末端公共配送站点,新增标准化城市配送车辆2400台,实现建成区物流配送车、邮政快递配送车纯电动化。(市商务局、邮政管理局、交通运输局、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市管理局、公安局、财政局按职责推进)

(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15.完善财政税费优惠制度。积极落实国家关于铁路专用线、物流园区、老旧车辆淘汰、新能源汽车推广等方面的支持政策。各级财政加大对运输结构调整工作的支持力度,统筹资金对大宗货物“公转铁、公转水”标准化车型应用、老旧柴油车淘汰更新、多式联运枢纽建设、农村物流等给予支持,落实国家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市财政局、税务局、发展改革委、商务局、交通运输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推进)

16.建立重点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对纳入运输结构调整的铁路专用线等重点项目建立审批“绿色”通道,发展改革、自然资源和规划、交通运输、生态环境等部门实施并联审批,简化手续。加大铁路专用线用地支持力度,对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予以优先安排,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重大项目用地预审的通知》(自然资规〔2018〕3号)要求,对允许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重大建设项目和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项目,积极纳入用地预审受理范围。(市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推进)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许昌市运输结构调整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负责统筹协调全市运输结构调整各项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承担全市运输结构调整日常工作。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与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政局、商务局、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市管理局、水利局、邮政管理局等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落实责任分工要求,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联动,共同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工作。

(二)抓好组织实施。各单位和各县(市、区)政府要把运输结构调整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协调推进机制,按照重点任务要求,细化台账节点,积极推进落实。要针对货运增量源头企业,铁路货站和建设项目开展常态化工作督导,定期跟踪、督促企业落实运输结构调整任务。

(三)加强宣传引导。做好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加强实施效果跟踪,合理引导市场预期,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充分调动广大运输企业的积极性,维护行业稳定,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和参与运输结构调整工作的良好氛围。

附件:许昌市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附件

许昌市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集人:赵庚辰(市政府副市长)

副召集人:郭栋超(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成员:程涛(市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

王幸福(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郭新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

孙怀亮(市财政局调研员)

张振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孙继周(市生态环境局副调研员)

尹群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刘欣(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刘永辉(市水利局党组成员)

李清志(市商务局副局长)

琚炜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李彦欣(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刘迎旭(市税务局副局长)

李敬之(市邮政管理局副局长)

孟占义(禹州市政府副市长)

张雪飞(长葛市政府副市长)

李清占(鄢陵县政府副县长)

韩超(襄城县政府副县长)

柏凤杰(魏都区政府副区长)

李智虎(建安区政府副区长)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刘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