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查打通农村公路市界、县界、乡界 “断头路”有关情况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人:     发布时间 :2019-08-21 11:34:00     阅读: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示范区建设环保局、东城区规划建设局、经济开发区住房建设城市管理与环境保护局:

为进一步完善路网提高路网服务水平,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现组织对全市打通农村公路市界、县界、乡界“断头路”情况进行调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

本次主要调查市域内相邻市、县、乡界处未硬化或“油返砂”的农村公路打通情况。具体符合以下要求:

(一)相邻市、县、乡界处未硬化或“油返砂”的农村公路(道路),市县在2019 -2021年能够实施打通的项目。

(二)市县在2019 -2021年能够实施的跨市、县、乡界的新建道路。

(三)统计口径为全口径统计,包括县、乡、村道、不在路网内的道路,包括其他部门实施的道路。

(四)相邻市、县、乡一方的道路可以改造实施,但另一方的未铺装或“油返砂”道路在2-3年内不能改造的,不符合填报条件。

二、调查内容及填报要求

(一)调查内容

调查内容主要包括市界、县界、乡界“断头路”的现状,以及实施项目的里程、等级、路面宽度、投资、建设时序、断头路位置等信息。

(二)填报要求

1.县域内项目

(1)县域内跨乡的打通“断头路”的项目,原则上按照一个项目进行填报;如果在乡界处分为两个项目,将两个项目合并填报。

(2)只需填报表中本县项目情况,不需填报临县项目情况。

(3)建设项目名称起止点要具体到行政村。

(4)断头路位置填*乡与*乡交界。

2.跨县项目

(1)跨县的建设项目,分别将本县项目情况和临县道路情况填入附表中“本县项目基本情况”和“相邻县衔接道路基本情况”。

(2)根据临县道路现状,如果临县道路为水泥、沥青路(中等路以上),不需要填报临县建设信息;如果临县道路为未铺装或“油返砂”,需通过沟通确认填报临县建设安排情况。

(3)建设项目起点具体到行政村,止点为*县与*县交界。

(4)断头路位置如果不跨省辖市,填*县与*县交界;如果跨市,填*市与*市交界。

三、有关要求

(一)市农村处定于本周四(8月22号)上午9:30,在六楼会议室召开工作部署会,请局规划科;各县(市、区)分管副局长、农村公路管理所所长及相关工作人员按时参加。

(二)相邻市县要加强沟通,认真填报相邻县连接的道路状况及项目有关情况。

(三)2019年续建和新开工的涉及到打通断头路的项目,都需填报。

(四)各单位认真梳理2019-2021年通村入组工程中涉及跨市、县、乡界的项目情况,认真填报附表。。

(五)各单位按照要求认真组织本次调查工作,并填写附表,于2019年9月18日前将附表电子版及盖章扫描件上传至市农村处计划统计群。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梁宁   徐培刚   0374—2959567

附表:打通市界、县界、乡界农村公路“断头路”项目调查表

 

 

 

2019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