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进一步严肃会议纪律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人:     发布时间 :2017-09-26 04:08:00     阅读: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省厅通报,9月18日在收听收看全省交通运输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省交通运输厅张琼厅长在对许昌市交通运输局视频会场出现交头接耳、纪律涣散现象提出严厉批评,并在全省予以通报;9月25日在局党组举行的“迎接十九大·砥砺奋进的五年”宣讲活动中,个别科室和局属单位人员无故不参加会议,部分人员中途离开会场,已对市交通运输局整体形象造成不良影响。为进一步整顿工作作风,树立交通运输系统良好形象,现就进一步严肃会场纪律作出如下通知要求:

一、严格按会议通知参加会议。对省厅及局党组研究通知召开的各类视频会议和工作会议,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一律严格按照会议通知,认真履行职责,立即按程序向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汇报,按会议通知要求确定参会人员,通知其按时参会,原则上不得请假。工作安排如与会议通知有冲突的,按下级服从上级、局部服从全局的原则及时进行调整,确保按通知要求按时参会。

二、严格会议请假制度。因事、因病不能参加会议的,要按照程序向市局会议组织单位和召集人请假,说明请假事由,明确替会人员,按时参加会议。未经市局组织单位或召集人批准的,一律不得无故缺席,也不得擅自委派他人替会。

三、严肃会场会风会纪。参会人员要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并进行签到,有席签时按席签就座,无席签的按会场组织人员安排靠前集中就座,不得迟到,或半途离席。会议期间参会人员一律把手机调至静音、振动或关闭状态,不得交头接耳、来回走动或长时间滞留会场外,不得从事玩手机等其他与会议无关的事情。对不遵守会场纪律,未按时参加会议以及会场秩序较差的单位,将在全市交通运输系统进行通报批评。

四、严格定期通报制度。市局办公室及市局会议组织单位要对会议人员签到及会场秩序进行及时汇总,通报会议有关情况,对违反会议制度、会场纪律的单位或个人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并在全系统进行通报。对情节严重、影响会议秩序,对交通运输系统造成恶劣影响的,市局纪检组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及相关领导的责任。

特此通知。

 

 

 

2017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