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做好2019年第一季度交通运输扬尘治理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人:     发布时间 :2019-01-29 08:10:00     阅读: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局相关科室:

为贯彻落实2019年全省交通运输工作会议和刘兴彬厅长讲话精神,力求“全路无垃圾、车行无扬尘”,争取2019年第一季度实现开门红,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 。全市交通运输部门要充分认清当前严峻形势,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扬“铁军”精神,求真务实,干字当头,强化责任担当,狠抓措施落实,奋力打好年底15天冲刺战,下决心狠抓污染治理,坚决打赢这场污染防治攻坚战。

二、强化宣传,营造治污氛围。要在市内长途汽车站、公交站场以及超限站、各重要交通干线两侧悬挂宣传横幅,宣传“全路无垃圾,车行无扬尘,”等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面的内容。利用微信平台宣传污染防治工作,印发宣传单,向司乘人员和广大群众发放,同时要利用926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进行宣传。

三、严格管控,治理污染行为 。 一是加大路面执法监督力度。市交通运输执法局、各县(市、区)执法局合理调配执法工作人员,加大巡查执法频次,开展全天不间断路面巡查,配合公安部门严厉打击未覆盖抛洒车辆和超限超载车辆。继续按照省执法局安排,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百吨王”治理活动,确保取得实效。各超限站对运输散装货物未加盖篷布或覆盖不严的货车进行严查,必须强制其覆盖到位消除违法状态后才予放行。对超限车辆强制先卸货到位,由公安部门处罚后才予放行。处理完毕出场的车辆也必须冲洗后方可放行,防止再次上路污染道路。同时市局加强对各超限站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督导,要求超限站在工作中所卸货物必须覆盖到位,并及时洒水,严防扬尘。对站区也经常进行打扫、洒水,达到“四无、四净”(无堆积物、无果皮纸屑、无砖头瓦块、无污物积水;路面净、绿化带净、人行道净、花坛净)。二是强化货源地源头监管。对全市56家已公示的重点货运源头企业进行严格监管,禹州市、建安区和市执法局要对重点厂矿企业实行网路监控,严把车辆装载关和出场关,杜绝未覆盖和超限车辆出场行驶公路。未建立货运源头单位远程电子监控系统的要尽快完善。确保对辖区内的货运源头企业全部纳入监管。三是强力督导城区周边和国省干道两侧堆场治理工作。加大对全市198家已清理取缔的堆场的督导力度,要求执法局各执法大队和局大气办督察组每天对各县、市区国省干道两侧堆场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要求整改,严防反弹。同时要加大对短途驳载的砂石料场的处罚,防止超限超载行为反弹。

四、强力督导,确保取得实效。按照省厅及市政府有关要求,市交通运输局还负责对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扬尘治理的督导工作,局大气办要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加大对堆场治理、大货车分流、超限站扬尘、高速公路服务区污水处理等工作的督导力度。平时每周督导不少于4次,重污染天气每天都进行督导。确保污染防治工作顺利、平稳推进。

五、全力做好市区大货车分流工作。各相关单位要按照去年我局和市公安局联合下发的《许昌市2018年西南环城路维修机动车绕行方案(试行)》的要求继续做好大货车远距离分流工作。市执法局继续开展督导检查,确保各执勤点工作正常开展,将过境货车劝说绕行到指定路线行驶,分流取得明显成效。

六、全面做好县、乡道路扬尘治理。加大对县、乡道路扬尘治理力度。首先农村处要建立县乡道路扬尘管控清单,明确重点管控对象,明确了管控措施、监管单位和监管责任人,要求一、二级管控每天清扫、洒水2次,蓝、黄预警每天清扫、洒水3次,橙预警每天清扫、洒水4次。其次,加强对县乡道路的日常管养,开展预防性养护,完善标志、标牌、标线、警示桩和过村路段排水设施等。其三是加强督导,由农村公路管理处每天派出1个督导组对重点监控路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防尘措施落实到位。必须做到“全路无垃圾,车行无扬尘。”

七、是开展路域环境治理。对国、省干线公路两侧的商铺、饭店等门前路面、场地未硬化的,要协调有关乡镇(街道)进行硬化,防止造成路边垃圾多、车辆带泥上路。对在公路两侧发现摆摊设点、倾倒垃圾、乱堆杂物、洗车冲车等违法行为要依法进行制止、查处,以免污染公路。

八、强化追究责任,确保责任落实。今年要严格督导检查,强化追究责任。在督导中发现问题多次整改不到位的单位要启动问责机制,首先在交通系统内部进行问责追究,问责后仍整改不到位、措施落实不彻底、不及时的移交市监察委进行追责。对信息报送不及时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做好“首季攻坚”工作是全面贯彻落实全省交通运输工作会议和刘兴彬厅长讲话精神的具体表现,全市交通运输部门要主动作为,坚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毫不懈怠、持之以恒,坚决实现2019年交通运输污染防治攻坚工作开门红,

我们要认真组织学习全省交通运输工作会议和刘兴彬厅长讲话精神,聚焦实现“全路无垃圾、车行无扬尘”目标,落实“路,是我们交通人的家,是我们的脸面,我们有责任、有义务把它打扫干净!”要求,结合实际,认真总结,发扬成绩,克服不足,做好谋划。各单位一把手要亲力亲为,深入一线,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加大与当地政府和部门协调力度,铆足精神,高标准推进,为做好全年扬尘治理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请各单位与每周一上午10点前将上周扬尘治理工作开展情况上报到局大气办,3月31日前认真总结第一季度工作开展情况,经主要领导签字后报局大气办。

联系人:荣雅君

电  话:2955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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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