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许昌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文章来源:     发布人:     发布时间 :2023-03-31 04:05:00     阅读: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7月11日至8月19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开展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巡察。2022年10月11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向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2022年10月11日至2023年1月11日进行了三个月的集中整改。

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河南省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工作开展情况

巡察反馈会后,局党组立即成立巡察整改工作小组,研究制定整改方案,针对3大项6个具体问题,结合实际,细化分解了6个方面23条整改措施,逐一建立了整改清单和台账。截至目前,存在问题已整改完毕,健全完善规章制度3项,达到了教育干部、正风肃纪、激浊扬清的作用。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政治站位不高,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存在短板

问题1:深学细悟党的理论创新有差距。理论武装成效不明显。对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理解不深、把握不准,理论学习针对性、时效性不强。中心组(专题)理论学习频次不高、深度不够,存在表面化、碎片化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完善《中共许昌市交通运输局党组理论学习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局党组理论学习方式,始终坚持党组“第一议题”制度,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要求,提高理论学习的针对性、时效性,更好指导交通运输工作开展。二是结合交通运输工作实际,制定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方案,明确目标、细化标准,确保理论学习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切实解决学习频次不高、深度不够,存在表面化、碎片化等现象和问题。三是建立健全学习制度、考勤制度、检查制度,严格学习记录,开展专题研讨学习,不断提升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的效果,坚决克服和纠正学习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问题2:统筹总揽有短板。接续乡村振兴的创新政策不健全,与我市打造城乡融合共同富裕先行示范区衔接不够、契合度不高。“十四五”巩固交通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规划至今没有出台。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政策文件,吃透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巩固交通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加强与我市打造城乡融合共同富裕先行试验区的有效衔接,做到全面契合。二是依据许昌市“十四五”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根据交通行业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职责任务分工,在《许昌市“十四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和枢纽经济发展规划》中,增设交通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专题。三是树牢宗旨意识,强化责任担当,躬身入局,主动作为,统筹谋划好巩固交通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为推进城乡融合共同富裕先行示范区建设提供强力交通支撑。

(二)政治责任扛的不牢,工作作风转变不到位

问题3:示范引领不到位。率先垂范作用发挥不够,作风不够严实,督导部署工作按部就班、墨守成规,习惯以发文件开会方式分指标、压任务,调研指导浮于表面,走乡不进村、入村不入心,提出切实可行、标本兼治的意见建议少,帮助基层一线真正解决实际问题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领导班子建设。始终扛稳政治责任,充分发挥领导班子管方向、谋全局、促发展作用,激励领导干部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以严实作风激励担当作为;树立“单项工作争第一、整体工作争先进”的理念,大力营造干事创业、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和浓厚氛围。二是健全完善局“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工作制度,对涉及重大事项的一律上会集体研究、集体决策,鼓励班子成员放手大胆工作,树立敢抓敢管的魄力和信心,提升领导干部能力作风水平;落实班子成员每月到联系点开展调研指导,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切实帮助基层一线真正解决实际问题。三是组织召开专项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针对专项巡察指出的问题,举一反三,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切实以问题促整改,起到以巡察组指出的单个问题消除同类问题的作用。四是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治理。突出问题导向,领导班子成员认真检视问题做到示范引领,坚决杜绝领导干部“习惯以发文件开会方式分指标、压任务,调研指导浮于表面,走乡不进村、入村不入心”等问题和现象发生。

(三)政治担当不够有力,巩固衔接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问题4:交通先行保障欠缺。“畅返不畅”和“断头路”问题仍然存在。实地调研发现,建安区榆林乡桓坡村与管庄村交界处、东城区清潩河河堤西侧堤顶路路面损害无人管理,多处路面坑洼凹陷;县道007段建安区、长葛市与鄢陵县交界处连接不畅,存在“断头路”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对全市农村公路存在的“畅返不畅”和“断头路”问题进行逐路逐村开展排查,建立全市农村公路“畅返不畅”和“断头路”项目问题清单台账,逐一制定项目修复方案,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限期予以修复,力争在最短时间内消除“畅返不畅”和“断头路”现象,切实保障全市农村公路通行安全顺畅。二是督促建安区、东城区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对属地农村公路的日常管养,对存在的路面损害、坑洼凹陷等路段及时落实养护措施,建立健全农村公路“路长制”,坚决杜绝无人管理、整修不及时等问题发生。三是对县道007段建安区、长葛市与鄢陵县交界处连接不畅“断头路”问题进行修复立项。四是积极申请上级资金补助支持。对全市农村公路存在的“畅返不畅”和“断头路”问题开展立项申报,支持各县(市、区)农村公路建设,消除“畅返不畅”和“断头路”问题。

问题5:项目监管不够严。论证不充分、审批不严谨,虽纳入建设规划但仍需进行调整,给项目顺利执行带来不利影响。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项目规划论证。对各县(市、区)申报的规划建设项目开展实地调研,充分征求意见和建议,提高项目规划的科学性、可行性。二是严格项目规划审批。加强对各县(市、区)申报项目计划申报的指导,加强与国土、水利等部门沟通联系,提前做好与国土空间规划、生态保护红线等规划的衔接,确保所有规划项目能够实实在在落地实施。三是针对长葛市佛耳湖镇秋庄桥、大周镇傅桥桥、南席镇南席桥的情况,经调整审批后,已全部完工。

问题6:资金使用不规范。资金拨付率低,配套不到位,统筹挪用现象较为普遍。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全市农村公路项目建设资金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对资金拨付情况、配套资金到位等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认真统计,掌握全市农村公路项目资金建设使用等情况。二是对存在的资金拨付率底、配套不到位、统筹挪用等问题,举一反三,在全市开展全面排查整改,及时向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通报情况,督促相关责任单位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农村公路项目建设资金使用规范、拨付及时到位。三是对107个灾后重建项目进度、上级补助资金、配套资金支付情况实施周报、月报制度,定期召开推进会,督促相关县(市、区)及时落实配套资金。

三、持续整改巩固成果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巡察整改落实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通过专题整改和完善制度机制等措施,逐条逐项抓好整改任务落实,坚持做到科学统筹、标本兼治、立行立改、全面整改,确保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的事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使巡察整改真正发挥教育干部、正风肃纪、激浊扬清、凝心聚力的作用。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374-2959616;邮政信箱:许昌市莲城大道2199号许昌市交通运输局;电子邮箱:xuchangjtj@163.com。


中共许昌市交通运输局党组

2023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