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许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许昌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关于奖励创建第十一届全国双拥模范城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要求,经民主推荐,现将拟推荐表彰对象公示如下:
一、先进集体
许昌市交通运输局
二、先进个人
张卫东:许昌市交通运输局四级调研员
徐培刚:市农村公路管理处计划科副科长
公示期自2021年4月22日至2021年4月27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驻许昌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反映。联系电话:0374-2959619;通讯地址:许昌市莲城大道2199号。
许昌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