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切实保障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及人员运输车辆顺畅通行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人:     发布时间 :2020-02-06 04:52:00     阅读:

各县(市、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为保障疫情防控相关应急物资及人员运输通畅快捷、规范有序,根据《河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指挥部关于切实保障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及人员运输车辆顺畅通行的通知》,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保应急运输通道通畅

(一)优化检测站点设置。京港澳高速许昌站设置五条检测通道,京港澳高速许昌东站和永登高速许昌西站各设置三条检测通道,国省干线根据车流量大小至少设置两条检测通道,暂时封闭的京港澳高速许昌北站和许平南高速许昌南站两个站点,要在高速公路上按照规范要求提前设置提醒告知牌。各高速下站口需设置明显引导标识,区分绿色通道、外地车辆通道。要加强交通流量观测预测,及时调度各方力量,做好雨雪等恶劣天气应对预案,确保节后返程、复工、开学高峰交通顺畅运行。

(二)设置应急运输专用通道。在各高速出入口及国省道疫情防控检测点开辟一条有疫情防控应急运输通行证的车辆专用通道(绿色通道),树立明显标识引导进入,快速检查通行证并登记,优先通过。暂时封闭的京港澳高速许昌北站和许平南高速许昌南站两个站点要安排值守人员,根据客流货流需要,接市防疫指挥部通知随时开通。

(三)提高防疫检查效率。各疫情防控检测点要将本地车和外地车设置分道行驶引导标识,分车道检测。有条件的要配备身份证扫描仪、人脸识别系统等高科技设备,提升登记通过效率。各检测点公安、交通、卫健部门要配足相应的疏导、测温、登记人员及后备人员,物资保障组要做好检测点物资供应,属地政府(管委会)做好一线人员防护、保暖等保障工作。

(四)加强交通疏导。公安交管部门要加强路面交通管控,按需及时增派警力进行疏导,确保高速公路右侧车道畅通,保障应急运输车辆快速通行。对发生事故或故障的,做到快速出警、及时处理。对非法阻滞应急车辆通行的,要早发现、快处置。

二、实行疫情防控应急运输通行证制度

(一)通行证用途。通行证适用于疫情防控期间,应对疫情各类应急物资、生活物资、重点生产物资、医护及防控人员的运输保障工作,分A证和B证两种。市交通部门做好A证的发放、备案及审查把关工作。

(二)通行证办理。A证适用于跨省应对疫情各类应急物资、生活物资、重点生产物资、医护及防控人员的运输,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供式样。B证适用于省内应对疫情各类应急物资、生活物资、重点生产物资的运输,由省交通运输厅、公安厅印制,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商务厅、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指定的相关部门发放。

(三)通行证使用。落实绿色通道政策。确保持有通行证的车辆“不停车、不检查、不收费”,优先便捷通行。A证按照“一车一证、一次一证、车证一致”的原则使用,有效期由证件发放部门根据需要确定。

三、加强监管服务

各级疫情防控领导机构和有关部门要按照工作职责,高度负责、狠抓落实,确保应急运输通道畅通,确保证件发放及时准确、管理有序,为应急物资及人员运输提供有力保障。市交通、公安、工信、商务要明确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2月6日上午11:00前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备案。市交通部门牵头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对应急运输通行情况进行巡回监督检查,指导各点按省定要求规范设置的同时,加大对疫情防控应急运输通行证使用抽检力度,对未按规定使用、不落实本通知要求、非法阻碍通行、长期通行不畅、群众意见大、影响应急物资及人员运输的,要依法依规从重处理,并根据情况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市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12328受理和解决A证使用中的相关问题。

特此通知。

 

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