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运输局关于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及人员运输车辆通行证(A证)办理事项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人:     发布时间 :2020-02-05 05:08:00     阅读:

按照《河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切实保证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及人员运输车辆顺畅通行的通知》(豫疫情防指〔2020〕1号)要求,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各类应急物资、生活物资、重点生产物资、医护及防控人员的运输保障工作,现将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及人员运输车辆通行证(A证)办理等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跨省应对疫情各类应急物资、生活物资、重点生产物资、医护及防控人员的运输,一车一证、一次一证、车证一致。

二、办理程序

1.接到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应急任务指令后,由市交通运输局向承运单位或驾驶人提供信息登记备案表和通行证式样的电子版,由承运单位和驾驶人自行打印、自行填写。

2.通行证填写内容要与信息登记备案表保持一致,并将信息登记备案表反馈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进行备案。

三、注意事项

1.通行证(A证)实施编号管理。

2.通行证(A证)按照“一车一证、一次一证、车证一致、随车携带”的原则使用。

3.持证车辆按照不停车、不检查、不收费、优先通行(三不一优先)的政策通行。

4.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将此通知传达到每个卡口执法人员,对不落实本通知要求、非法阻碍通行、影响应急物资及人员运输的,根据情节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5.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将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加大抽检力度,依法依规从重处理违规使用通行证、假冒使用通行证等行为,并纳入信用管理。

办证(A证)联系人:杨瑞林13803746718

办证地点:许昌市莲城大道2199号市交通运输局5楼5015房间。


2020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