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环境污染防治二级响应的紧急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人:     发布时间 :2018-10-15 08:22:00     阅读: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按照省、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的紧急通知要求,10月14日——17日我市有一次空气中度污染过程,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启动环境污染防治二级响应。为做好交通运输行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区)交通、公安联合检测站要加强对超限超载货车的治理,发现超载车辆和货运车辆不履盖的一律严查、严卸、严罚。同时,辖区各超限检测站要保持站区环境地面湿润、干净卫生,所卸货物履盖完好。

二、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要加强对货运运输企业的管理,对重型柴油货运车辆所用柴油不达标的一律不得上路行驶。同时,要做好各个汽车客运场站的卫生保洁工作。

三、市农村公路管理处要加强对农村公路环境和卫生的保洁、管理,加大道路清扫和洒水的频次。

四、市公共交通管理处要加强对市区公交场站、站亭站牌的卫生保洁,坚持不间断巡查,做到随脏随擦、随时打扫,确保干净整洁卫生。

五、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要加大对重型货车的治理和分流的力度,坚持24小时值班值守,配合公安交警全力做好重型货车治理和绕行分流工作。

六、市交通运输执法局要加强对重型货车治理和绕行分流工作的督导督查(尤其是夜间)和国省干线周边各类堆场的治理。发观问题,及时协调督促责任单位及时整改到位。

七、局办公室、机关各科室以及局属各单位要保持好机关办公楼、各个办公室的环境卫生,以及家属院区域环境卫生的综合治理。

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请及时上报市局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2959520,联系人:赵东升。

特此通知。

 

许昌市交通运输局

2018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