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市直各单位: 根据季节变化,为便于干部职工工作生活,参照省直机关上下班时间安排,自2018年10月8日起至2019年4月30日,上午上班时间8时至12时不变,下午上班时间更改为2时30分至5时30分。 特此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