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出租车司机反映问题的答复意见

文章来源:     发布人:     发布时间 :2018-08-09 08:09:00     阅读:

一、市政府、省交通运输厅对反映问题很重视,厅、市领导多次听取回复意见,形成了共识。

二、所反映公司的问题,能立即解决的己基本解决,未尽事宜或有未解决的可继续反映,市交通运输局本着对出租车司机极度负责的态度予以认真解决。

三、交通运输部已明确出租车经营权不是私有财产,为全社会共有,不许出让给个人。

四、各出租车公司已签约至2019年底。届时可择优续签,现在变更属违约。

五、车的所有权本就归车的出资人。但必须公司化经营,如不愿继续留在现有公司,可退出,做社会化车辆处理。

六、网约车己有新的指导意见。出租车司机要依法经营,搞好服务,争取好的收入。

七、不审车属违规行为。交通运输局监管不力,也要担责。

八、经营权和所有权可分离。确的是所有权,非经营权。

九、市交通运输局坚决反对非法聚集、呼喊口号、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置。煽动者,另有所图,过分追求不应得的利益是错误的。如形成不可预测后果,对幕后组织者和牵头闹事者,将会同公安机关进行严厉打击处理。